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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不成任务则面临辞退换岗,为完成任务造假现在被追刑责,晕!

烟语法 烟语法萌 2019-07-03


昨天,澎湃新闻报道,某地一执行法官因伪造案卷违法结案被开除党籍,取消员额法官资格,涉嫌玩忽职守犯罪被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详情今天第三条文章推送),新闻传来,法律圈一片震惊,至少法萌君是心痛的。



要知道,上文这个执行法官在三起执行案件的办理过程被指“全流程违法”,早在2017年当地检察院以三份检察建议书指出,其中存在“立案程序违法、案卷弄虚作假、执行程序违法、结案方式违法”,各方媒体2018年也进行了报道,当时涉事法院给予了执行法官诫勉谈话的处分。


其时,涉事的法官接受了记者采访,解释到,“面对执行结案率有要求”。虽然伪造了结案材料,但只是走内部程序,并不会向双方当事人告知和送达结案材料”“我们还会继续执行”。


涉事的法院也接受了记者采访,印证了法官的说法, “从2006年起,上级法院要求各基层人民法院执行结案率为95%,2012年起,要求执结率为100%。”。




就是爆出伪造文书的时间段,《××日报》报道,2014年涉事法院受理各类诉讼案件5061件,审执结4958件,结案率为98%,审限内结案率100%。其中,受理各类执行案件686件,执结率为100%。


没想到,新闻报道后的一年不到,执行法官被开除党籍、取消法官待遇,移送法办了。记得当初新闻爆出的时候,有网友质疑,如果完不成工作任务,职务晋升和业绩考核可就没了,造假结案不幸被发现不过是诫勉谈话、党纪处分而已,孰轻孰重?但是,现在造假结案的代价是追究刑事责任,又是孰轻孰重那?



当事人将案件矛盾纠纷进行公正有力裁决执行的希望寄托在法院身上,法院上下也承诺让“每一个案件都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了自己的政绩和官运,在以尊重和保障当事人权益为目的的案件执行上伪造签字、和解协议等等,着实不应该,而且涉嫌违法不为过。


但是,回过头想一下,什么原因让执行法官背离了司法初衷、职业纪律,甘闹被处分被追责(现在是可能开除公职被判刑)的风险,弄虚作假,虚假结案?他们是主动违规违法,还是被迫造假?不从原因上分析,或是不斩断问题成因,是不是还会不断有执行法官因此被追责,被移送法办?


法萌君上网随手搜了一下,执行案件达不到上级要求的执结率会有什么后果:(以下均来自公开资料)2017年2月,某高院法院院长在全省法院院长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表示,要穷尽所有手段,对老赖形成强大威慑,坚决兑现年底前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承诺。“凡年底前不能实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的,要坚决兑现军令状,院长、执行局长该辞职的要辞职,不辞职的提请上级按组织程序免职。”


2018年7月,某省召开全省中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对上半年“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排名靠后的11个基层法院院长进行集中约谈。会上,3家排名靠前的基层法院作经验介绍,3家排名靠后的基层法院作表态发言。会上决定,“对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3名基层法院院长和执行局长进行问责,对年底完不成目标任务的中基层法院院长、执行局长调岗换人。”




除了以上新闻报道,为提高案件执结率,层层签订责任状、书写承诺书,月月甚至周周排名通报、约谈问责之类的法院新闻,网上随手可以查找。签订责任状的领导不会亲自办案(即使办案也办不了几个的),结案的压力最终被层层传导到执行一线的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身上。完不成任务可能被处分、免职、换岗的领导们,会以怎样的工作压力要求一线的执行人员?



就在今年两会上,山东高院法院张甲天院长介绍2018年山东法院决战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有关情况时谈到,“在执行攻坚中,广大执行干警夜以继日战斗在执行一线,早出晚归、风餐露宿,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解决执行难竭尽全力,山东法院有10名同志积劳成疾去世,2名同志牺牲在执行任务过程中,用生命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忠诚和担当。”


为完成解决执行难的问题,各地法院纷纷喊出了“举全院之力解决执行难”的口号,如何解决?各地动辄百分之九十五以上的执结率背后,是汹涌的加班通知,不断的法官猝死的新闻,更有不断爆出的为结案率造假的新闻。



2018年12月4日,“潇湘晨报”报道,“近日,中共株洲市荷塘区纪委对荷塘区人民法院6名工作人员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处分的原因是,6名除分管副院长负领导责任外,其他从法院普通干警到执行局局长(执行局长也亲自造假结案),多少都存在在上报执行完毕数据后,“制作虚假文书、伪造送达回证钱款收据” 等违法结案情节问题。而报道也给出了原因——为提高辖区法院年度结案率考核排名。


司法工作有其客观规律,审判执行案件不能如期审结执行,除了司法工作人员主观积极性外,还有各种法定或现实的延期情形,哪能搞一刀切的结案百分百、执行百分百?说实话,造一大堆假的结案材料,费时费力,而且案件并不是真的执结就可以不管了,工作任务还在那摆着。这种出力不讨好的“造假”工作,如果没有硬性的结案率要求,谁会去做?




不完成上级下达的“不可能”完成的结案任务,就要被按执行不力、履职不能问责,在不断爆出“28天不洗头不换衣服”、“全年无休不准放假”通知、执行干警英年猝死等新闻同时,工作压力到了一定程度,为完成预设的执行率目标,制造假的结案材料,虽然违规(现在成违法涉嫌犯罪了),但是不是合乎常理人性的解释?




领导没完成任务引咎辞职的倒是没见,加班加点的通知到是铺天盖地,执行干警病倒累倒的新闻到是不绝于耳,执行干警被迫完善补录材料的到是很是常见,现在又开始追究开创新罪名——为完成考核指标而造假一线法官构成犯罪?


某市纪委在一份《调研报告》中写道:“近日,经过调研发现,有些干部精气神不足,缺乏担当精神,有些干部不敢担当。尤其是我市发生了平高蓝彩项目外资诈骗案以后,干部在工作中的顾虑很大,同志们都不愿去有权力的科室,怕担责任。刀整天都在脖子上挂着,审批科、法规科科长签字手都是抖的。


王成忠案,有人称想到枉法裁判罪模糊不定的追责标准,当法官真的是提心吊胆呀!现在将为完成上级执结率要求而造假的执行法官追究刑责了,法萌君真心希望追责机关能够充分考量危害后果和法官背后的无奈选择,不要让执行法官们在上级命令与合规合法上,整天提心吊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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